入会条件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体会员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单位会员为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3. 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备相关资质;
4. 拥护本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5. 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会员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无不良记录;
3. 拥护本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4. 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必要的材料;
入会单位把所需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秘书处,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请表: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会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非企业单位提交非企业单位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3)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二)经秘书处初审,提交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三)协会会长代表理事会签发会员证,秘书处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四)企业以支票或者银行汇款的形式缴纳会费,由秘书处财务开具会费票据。
联系人:杨 杰(协会秘书长)
电 话: 025-86298050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国际经贸大厦3107-3116室。
材料接受:宋 凯
邮箱:453888347@qq.com
电话:025-86298186
手机:1585079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