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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作者:2016-03-13 16:47:33
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15〕1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进一步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示范集聚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培育竞争新优势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服务外包企业实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业务占比进一步提高,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15%以上,总量保持全国领先;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进一步提高,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大幅增长,培养5000名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建设好3-5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5-8个省级示范城市,50个省级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良性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企业培育127工程”。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每年支持1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集成服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型企业;20家左右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型企业;70家左右“专、精、特、新”的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对我省百强服务外包企业的筛选、支持,发展我省服务外包产业。
(四)优化全省服务外包载体布局。突出南京、苏州、无锡3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南京、苏州、无锡3市与常州、镇江构成的以知识流程外包为主要发展方向的“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突出“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与南通、泰州等城市构成的以知识流程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共同发展的“江苏沿江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集群”。以此“一带一群”辐射带动我省其他地区发展业务流程外包为主的服务外包产业。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示范城市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及特色园区建设,建立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淘汰机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形成我省服务外包载体梯度发展的格局。
(五)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适应全球服务业加速跨国转移新趋势,进一步扩大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服务外包交流与合作。鼓励通过离岸接包等手段巩固与欧美的合作,利用语言文化同源相近优势,深化与香港、台湾、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合作,着力提高高端服务外包业务比重;加强与印度、俄罗斯、墨西哥、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合作,推动服务标准出口;密切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系,构建多元化市场新格局,推动境外商业存在服务外包发展。
(六)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加强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指导。积极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设计、研发、互联网、医疗、工业、能源、检验检测、技术翻译、离岸研发中心的BOT(建立-运营-转让)业务等领域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教育、交通物流、健康护理、科技服务、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实施服务外包“互联网+”引领,大力倡导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云计算所拓展的服务外包新业务,催生“众包”等服务外包新业态,以形成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
(七)实施服务外包人才培育工程。支持50家左右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开展大学生岗前培训;重点培育20家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开展具有国际认可资质的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培训。吸引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从事服务外包产业相关工作。支持高校以人才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服务外包专业和人才结构,依照服务外包人才相关标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进行课程体系设置改革试点,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加强高校教师与企业资深工程师的双向交流,形成我省服务外包人才定制化培养“升级版”。举办好中国(无锡)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大力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创业,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的互动融合。
三、强化政策措施
(八)加强规划引导。全面客观评估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设立服务外包产业研究机构,研究制订《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我省“十三五”服务外包产业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科学规划我省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促进产业集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将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的教育资源,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及新技术应用的基础设施,以及企业的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等纳入我省“十三五”相关规划。鼓励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一体化格局,购买非核心业务的专业服务。引导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继续先行先试,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大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展会、项目洽谈等活动力度。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鼓励“走出去”企业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或与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合作,发挥平台作用,积极拓宽我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业务的渠道。鼓励企业和机构在国际市场购买技术含量高、业务模式新的高端服务,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经验,加快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我省国际友好城市资源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业务。
(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资金政策,优化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明确导向,着力支持服务外包重点产业发展,鼓励我省企业拓展服务外包业务,对省级服务外包载体平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予以支持,鼓励我省企业发包。充分发挥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江苏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的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投入,促进服务出口,推进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积极争取国家服务外包政策的支持。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助力企业开展集成设计、综合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项目等研发。政府部门要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将可外包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
(十一)落实税收政策。积极落实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的政策。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研发费用予以归集确认,方便企业纳税时加计扣除。积极落实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免税政策。
(十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符合监管政策、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合规创新发展,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能力,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提高承保和理赔效率。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十三)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推动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实行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推动通关便利化及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创新;推动海关对国际维修等服务外包业务相关货品执行区别于一般贸易货品的监管政策。积极推动检验检疫部门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分类管理,提供通关便利。加快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积极支持我省具备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参与服务外包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鼓励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为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提高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
四、健全服务保障
(十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扶持和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适时出台有关服务外包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对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大服务外包领域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惩戒失信,打击欺诈,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诚信体系。
(十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省各对外部门及驻外机构要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境外开展合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加强沟通配合,及时提供有效信息和政策建议。加强对服务外包协会的管理、指导和支持,促进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在全省服务外包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外包交流合作平台,吸引跨国公司转移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鼓励研究机构、商协会、高校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务实合作。加强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国际国内及省内市场动态和政策信息。
(十六)加强统计分析体系建设。加强服务外包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拓宽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数据的企业面,力争做到应统尽统。强化统计监测功能,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外包信息共享机制。按月度发布服务外包统计数据,并及时向各相关市政府发布服务外包统计数据信息。
(十七)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外办、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统计局、旅游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金融办、国税局和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等部门与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省商务厅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与单位科学评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每年向省政府报告1次落实情况,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5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1 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牵头,省商务厅、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参加 持续实施
2 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助力企业开展集成设计、综合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项目等研发 省科技厅 持续实施
3 政府部门要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将可外包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 省财政厅 持续实施
4 支持高校以人才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服务外包专业和人才结构,依照服务外包人才相关标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进行课程体系设置改革试点,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加强高校教师与企业资深工程师的双向交流 省教育厅牵头,省商务厅参加 持续实施
5 研究制订《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将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的教育资源,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及新技术应用的基础设施,以及企业的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等纳入“十三五”相关规划 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 2015年启动
6 加大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展会、项目洽谈等活动力度 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参加 持续实施
7 完善财政资金政策,优化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明确导向,着力支持服务外包重点产业发展,鼓励我省企业拓展服务外包业务,对省级服务外包载体平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予以支持,鼓励我省企业发包。充分发挥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江苏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的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投入,促进服务出口,推进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积极争取国家服务外包的政策支持 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参加 持续实施
8 积极落实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的政策。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研发费用予以归集确认,方便企业纳税时加计扣除。积极落实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免税政策 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国税局、地税局参加 持续实施
9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参加 持续实施
10 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示范城市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及特色园区建设,建立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淘汰机制 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参加 持续实施
11 积极落实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免税政策 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国税局、地税局参加 持续实施
12 推动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符合监管政策、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和江苏银监局参加 持续实施
13 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合规创新发展,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 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参加 持续实施
14 推动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能力,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提高承保和理赔效率 江苏保监局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参加 持续实施
15 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省财政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参加 持续实施
16 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江苏证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参加 持续实施
17 积极推动通关便利化及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创新;积极推动海关对国际维修等服务外包业务相关货品执行区别于一般贸易货品的监管政策 南京海关牵头,省财政厅、商务厅参加
 
持续实施
18 积极推动检验检疫部门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分类管理,提供通关便利 江苏检验检疫局牵头,省商务厅、南京海关参加 持续实施
19 加快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我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参与服务外包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牵头,省商务厅参加 持续实施
20 为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 省外办、公安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和江苏检验检疫局参加 持续实施
21 提高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持续实施
22 推动建立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惩戒失信,打击欺诈,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诚信体系 省商务厅牵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参加 持续实施
23 加强服务外包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统计监测功能,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省商务厅牵头,省统计局参加 持续实施
24 建立健全有关部门服务外包信息共享机制 省商务厅牵头,省教育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统计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参加 持续实施
25 建设“互联网+交通物流”,推进物流枢纽、多式联运发展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参加 持续实施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