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名单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创建第四批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传〔2016〕166号)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在各地资格初审和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省商务厅邀请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拟确定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等48个行政村(居)为第四批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5-57710397。
附件:第四批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2016年7月8日
2016年7月8日